关于返还南苑小区项目工程质量履约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6 17:39 字体:[ ] 浏览量:

2016年5月10日,南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申请维修资金维修5#、20#、21#、23#、24#、28#、29#外墙屋面工程,由江苏三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量履约金13048元,质保期限为5年。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江苏三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盐南高新区住建城管局:86660050;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33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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