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新港明珠业主委员会申请维修资金维修屋面外墙及公共部位工程,由盐城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量履约金10803元,质保期限为5年。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盐城市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亭湖区住建局:89918662;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33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