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代管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
2024年,市住建局归集市区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维修资金金额0元。2024年度市区公有住房使用维修资金17.89万元,用于市区公有住房已售房改房公共部位维修。当年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17.37万元。
2025年,市住建局归集市区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维修资金金额0.11万元。2025年度市区公有住房使用维修资金10.59万元,用于市区公有住房已售房改房公共部位维修。当年市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14.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