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江苏人居环境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工作,经各地自(推)荐、考察等程序,推选出符合条件的9个入围项目。现将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至2月5日,公示期3天。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寄至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通讯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楼604室
联系电话:0515-88423535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