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急维修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诚信自律和高效服务,保障维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便捷性,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备选目录类别与准入条件
(一)备选目录类别
1.工程审计机构
单位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工程造价。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此证书);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至少提供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的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工程监理机构
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至少提供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的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招标代理。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具有2024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如所在地区未发放2024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上一年度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知识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2024年参与的盐城市招标代理考试的相关合格证明;
(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至少提供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的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预算编制机构
单位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工程造价。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此证书);
(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至少提供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的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二)准入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担相应服务的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保险的证明。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监管部门信用管理平台中无不良执业记录、无执业人员因违法违规执业的处罚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专业队伍须作出信用承诺,一经业主选用即同意按照审计机构预算金额签订协议,同意按审计决算金额结算合同价款,并按照市、区住建部门要求限时响应和组织实施;承诺发生规定退出备选目录的情形时,自愿无条件退出备选目录。
二、备选目录材料编制申报
(一)主要材料目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相关职称、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及相关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评定办法加分要求的人员相关证书、业绩资料、社保、履约评价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评定办法加分要求的申请企业承诺函。
4.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工程项目服务方案。
(二)文件编制要求
1.应按方案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使用方案文件规定的申报格式,并采用打印、复印或钢笔书写整理装订成册。
2.申请企业递交的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有修改时,修改处须盖企业公章。
3.申请企业按本方案文件的规定,编制的申报材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材料与副本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申报材料在申报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后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5.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企业自愿报名参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其中(一)为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于2025年3月20日18时前,密封加盖骑缝章后报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物业指导科(解放南路150号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楼5楼510办公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515-81611207。
三、备选目录评定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审小组对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工程审计机构、工程监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预算编制机构,评审得分纳入目录一并公示,由申请人选择中介机构时参考。
(一)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对所有参加申请进入备选目录企业资格对照准入
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方可进
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评分细则
1.维修资金使用第三方机构服务方案(20分)
a.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服务工作组的组织构成科学合理,人员管理规范,具有完备明晰的人员配备计划和岗位职责。(5分)
b.安全管理符合规范,履行安全服务职责能力。(5分)
c.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内容全面、针对性强。(5分)
d.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及涉及第三方专业要求能够准确把
握与理解。(5分)
2.企业综合实力(18分)
a.申报企业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
b.申报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书范围须含工程审计、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彩色扫描件。(3分)
c.投标人获得省级项目造价咨询企业信用AAAAA级的得5分、AAAA级的得4分、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投标人获得省级项目工程监理企业信用AAA级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投标人获得省级项目招标代理企业信用AAA级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信用等级证书彩色扫描件。(5分)
d.投标人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项目造价咨询企业信用AAA级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投标人获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项目监理企业信用AAA级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投标人获得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的项目招标代理企业信用AAA级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信用等级证书的彩色扫描件。(5分)
3.项目组人员配置(20分)
项目负责人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以下为加分项:
a.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
b.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标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造价工程师(申请工程造价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监理工程师(申请工程监理机构提供)证书的,有1人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
c.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标的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有1人加1分,最多加2分。
以上凭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1个月)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计分。同一人次同时满足以上a、b、c要求的,以最高分计分,且仅计分一次。
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8分)
申请企业具有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或其他政府类似(指与申请企业所申请专业类别工程类似)服务工程业绩的得基本分4分,多增加一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申报工程审计提供工程决算审定单、申报工程监理提供监理评价报告或监理合同、申报招标代理提供代理合同或上网招标公告,否则不予计分。
5.企业服务报价(30分)
(1)收费依据
工程审计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中竣工结算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工程监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
招标代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预算编制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中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标准执行。
(2)费用结算
申请企业按照上述收费依据进行报价,其中工程审计控制价不高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60%,复审误差率0%~1%的不扣费,1%~2%的,审计费按报价的80%收取,超过2%的,扣除该审计费,单项工程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工程监理控制价不高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60%,单项工程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控制价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60%,单项工程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预算编制控制价不高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60%,单项工程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对申请企业少于6家(含6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对申请企业大于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取平均值;申请企业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所有申请企业报价跟基准值比较(相减),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6.企业承诺(4分)
申请企业作出如下承诺的得4分,不承诺或承诺不全均不得分。
a.申请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b.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监管部门信用管理平台中无不良执业记录、无执业人员因违法违规执业的处罚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c.进入备选目录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必须确保安全,承担工程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市物业管理中心作为备选目录建立部门,不承担任何工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矛盾纠纷责任和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市物业管理中心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处理或自理。
d.发生规定退出备选目录的情形时,自愿无条件退出备选目录。
评审时以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承诺函计分。若入选后发现申请企业有违反以上承诺的任何一条内容,市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取消其入选备选目录,同时将其以失信行为予以公示。
注:本评定办法加分依据除申请企业承诺外均以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四、退出备选目录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清退出备选目录,并在盐城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
(一)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或不能按时签订业务合同,影响应急维修工程实施的。
(二)将单位挂靠给其他个人或单位承揽业务,或将委托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个人或单位的。
(三)出现围标、陪标现象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承揽业务的。
(四)累计发生三次投诉或发生矛盾纠纷时,未及时妥善解决的。
(五)年度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处分的;拖欠工人工资的;不再符合入库基本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专业资格的。
(六)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七)未按规定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八)累计两次维修项目服务满意度评价低于80%的。
(九)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或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行为的。
五、评审监督
本次公开优选的评审,拟邀请市住建局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由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定于2025年3月22日8点30分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楼525会议室对报送的材料组织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申报的机构只可在工程审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预算编制中选取一种类型进行申报,重复申报两种及以上类型的机构按无效标处理。
2.凡报名参加工程审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预算编制机构的,均纳入备选目录供申请人自主选择。入选备选目录的企业不作为维修资金使用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唯一选择途径的单位,由申请人在申请实施具体项目时,以相关规定和具体合同执行。申请人也可以在备选目录外自主选择相关中介机构。
3.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急维修第三方中介机构备选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度进行调整。
4.本方案文件未述及的事宜,由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5.对未纳入备选目录的企业,市物业管理中心有权不作解释。
6.经司法、审计、纪检等部门发现问题涉及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相关违法违规信息纳入目录,供申请人参考,持续公示。
7.经审查为虚假材料或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形的,按照规定作无效处理。
附件: 申报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