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盐城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行为,保障征地涉及的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盐城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24年6月13日,我单位已在盐城市人民政府官网及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了《盐城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盐办发〔2021〕16号)等规定,现将《盐城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制定《盐城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二、事项概况
本《办法》共计13条,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分别是适用范围和补偿对象、房屋补偿内容、房屋补偿方式、有关补偿标准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和补偿对象
我市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2、主要内容
《办法》制定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责任主体单位: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翠兰,电话:88269953
邮箱:471684673@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盐城智方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思浩 联系电话:0515-88385669 18705100010
邮箱:yczhifang@163.com
五、公示周期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共7天。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