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 强降雨及大风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为切实加强汛期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应对各种恶劣天气,坚决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安全平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动,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汛期是强降雨、雷电、高温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的阶段,易引发建筑施工坍塌、雷击、触电、中暑以及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汲取以往汛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教训, 深入分析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迅速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项工作。
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汛期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首要责任,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全面安排部署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一线,加强对各个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防汛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经理是在建工程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各项事故隐患,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生命安全,确保安全度汛。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监管职责,对施工企业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度汛的工程和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和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环节,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汛期气候特点,立即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重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围挡墙等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排查治理,确保在6月30日前,所有在建工地的汛期安全检查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或者不能确保安全度汛的工程和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到位。
(一)加强深基坑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应严格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一是加强对基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的风险管控,从严进行设计方案评审,不得以经济等因素为理由降低基坑安全系数;二是严格按程序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评审,施工过程应认真做好交底、检查、验收及监测,杜绝随意变更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二是要严格执行基坑施工管理要求,加强支护结构质量管理,严防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四是按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认真做好基坑及周边环境巡查,汛期要加大基坑巡视和监测频次,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二)加强起重机械设备防汛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起重机械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主要金属结构无变形、裂纹和腐蚀,钢丝绳、制动器等主要零部件无明显磨损、松动、缺损和失效,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功能有效;二是要对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吊篮)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盐建建筑〔2021〕48号)要求,重点做好汛期(6-9月份)塔机自由端高度和最大安装高度管理,确保汛情来临前,塔机安全状况良好;三是要制定并完善塔机应急加固抢险预案,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应急加固器材储备齐全,应急队伍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熟练。
(三)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防汛安全管理。要规范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架体、拉节点和外挑安全平网等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措施进行整改。
(四)加强高处作业防汛安全管理。要对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项临边、洞口防护设施齐全、牢固可靠;要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汛期高处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临建设施及围挡、围墙防汛安全管理。要对工地临建板房及围挡、围墙进行一次防汛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制定加固方案进行有效加固;并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响应,该撤离人员时必须立即撤离。
(六)加强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地要督促各项目部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中午高温期间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当气温高于36℃时,应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应提供绿豆汤等解暑饮料和配置、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和药品,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加强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随着气温的升高,工地材料堆放区、工人宿舍等容易突发消防安全事故,各地要督促企业做好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临时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是否到位,临建板房和密目网是否达到阻燃等级,宿舍灭火器是否配备齐全,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消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建筑工地工人的消防应急能力。
(八)加强施工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确保建筑工地工人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把食品原料购买关、炊事人员健康体检关、工地食堂卫生许可关,确保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和饮食安全。
三、强化值班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住建部门要深刻认识今年汛期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全面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随时了解气象灾情,并切实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及防汛储备物资;要及时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总结以往汛期施工经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大风天气、连续暴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发出预警时,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汛情期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全面掌控工地安全状况,确保通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属地住建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地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汛期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市局建筑业处,联系人:任恩朋,联系电话:88423577。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