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5 16:41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根据《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将于近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落实工程质量安手册制度情况;

2.住宅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管理情况;

3.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4.在自查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标准情况;

5.在自查中工程实体质量安情况;

6.疫情防控和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二、检查范围

各地随机抽查2个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1个、公共建筑工程1个),住宅工程以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检查工程时需要延伸检查混凝土供应企业和检测机构。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三、检查时间和分组

此次检查分三个组进行,从2022728日开始,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分组情况见附件。

四、检查程序

1.检查组到达各地后,从受检地主管部门提供的在建项目清单中抽选受检工程。

2.各地汇报检查内容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与存在的问题。

3.检查组对照文件及表格内容对工程资料、现场进行检查。

4.受检工程各方根据要求对检查情况签字;检查组针对发现主要问题,下发《盐城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质量安等检查整改通知单》。

五、其他事项

1.受检地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符合检查要求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

2.提供必要的检测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并配备相应检测人员。

3.检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4.各地于726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局建筑业处,联系人:张源昊,联系电话:88423277

特此通知。

 

    附件: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检查分组表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25

 

附件

 

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检查分组表

 

组别

检查地

第一组

盐都区、盐南新区、东台市、大丰区

第二组

开发区、阜宁县、建湖县、市直

第三组

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亭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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