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5日华景园小区物业公司申请维修资金维修监控工程,由江苏华远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量履约金24003元,质保期限为2年。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江苏华远建设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07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9918630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