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8 10:37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盐住建消防20213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增强审查验收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公正性,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的作用根据《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四)具有8年以上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通信等行业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或消防审核验收、火灾调查等工作经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市住建局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

二、推荐程序

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个人或单位推荐申请加入专家库县(市、区)住建局初审,市住建局筛选确认后聘请为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增补进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市直、市属专家申报由市住建局直接审查确认。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含行业协会、学会)。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所在地县(市、区)住建局审核。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认真核实相关材料,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个人申报表、汇总表于2021320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含Word格式的专家申请表和汇总表、PDF格式的相关证明材料)

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住建局上报的专家申报材料进行筛选、确认、公示后,增补进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社团、企业等积极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

(二)专家职责、权利、义务参照《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尤永凯,联系电话:0515-81610919电子邮箱:yczjxfc@126.com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楼303室,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附件:1. 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doc

2. 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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