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江苏省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于2021年11月份,完成了“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进水浓度低、处理能力闲置等现象,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只有10%”(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编号19)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结果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9日。
反馈问题 | 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进水浓度低、处理能力闲置等现象,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只有10%。 |
整改目标 | 1.加大乡镇污水处理厂整合力度。指导各地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以县域为单元,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设施布局统筹进行评估优化,建立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的“四统一”工作模式,2020年底前完成。 2.指导乡镇污水处理厂提高运行负荷。督促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运维工作进行指导,逐步完善收集管网,充分发挥收水效益。到2021年底,以县为单元的乡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盐东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 3.加强盐东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力度。2020年12月底前,新建约15公里污水管网,按照“十必接”的要求,补齐污水处理设施薄弱的短板,同时加快规划建设污水主管道,严把支管网的接入审批关。 |
整改时限 | 2021年底 |
整改完成情况 | 1.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整合,建立了“四统一”工作模式。市住建局按照整改方案,指导各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设施进行了评估优化,建立了“四统一”工作模式。7月20日,举行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集中签约仪式。 2.市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的问题,分管市领导多次研究会办督查推进整改工作。10月9日,吴本辉副市长专题研究会办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市住建局督促各县(市、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进行了改造完善,对不匹配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规模提出了调整建议并上报省住厅审核,11月底已调整到位。 3.新建盐东镇污水管道,截至目前已完成21公里,达到新建15公里污水管网的目标。 4.1-10月份,全市乡镇污水厂污水处理率达到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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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