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道、新都路通榆河桥照明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4 09:55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世纪大道、新都路通榆河桥照明设施改造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投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世纪大道、新都路通榆河桥照明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3、项目规模世纪大道通榆河大桥照明设施改造约850万元,新都路通榆河大桥照明设施改造约550万元,合计总投资约1400万元,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约8.5万元。

4招标范围:世纪大道、新都路通榆河桥照明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建议等咨询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业主方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建议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答复意见经招标人确认后,加盖代理单位公章书面答复;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完成招标控制价造价处备案办理等工作。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5.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要求: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合计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20213月(含3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注: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由社保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1214日至20211221日。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122915

 开标地点: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10、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投标报名要求

 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21122118:00前,将授权委托书和报名人身份证(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54447397@qq.com ,并电话联系联系人:张海青,电话:13705101909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13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招标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

 联系人:张宝祥、13914618595

 联系电话:0515-884235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

  人:蔡海云  

    话:1800510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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