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022年度水质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0 16:3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一、盐城中交上航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2022年度水质监测服务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在盐城市区核心区(第Ⅲ防洪区)内,包括盐城市区核心区(第Ⅲ防洪区)108.73平方公里,东至通渝河,北至新越河,新洋港,西至大马沟,南至小新河,三墩港,范围内118条河道(含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内容包含水环境工程、水生态工程、水利工程、水景观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对上述河道水质进行监测。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境内。

3、招标范围:

水质监测: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范围内118条河道(含黑臭水体)提供水质监测服务。其中国、省考断面(串场河大庆路桥、黄海大桥)监测因子:透明度、DO、氧化还原电位、氨氮、TP、BOD5、高锰酸盐指数、COD、TN;其他点位监测因子:透明度、DO、氧化还原电位、氨氮。提供水质监测报告、月度环境质量报告等;如有临时增加监测任务,费用按中标价结算,经甲方确认后纳入总费用中。


DO

氨氮

透明度

氧化还原电位

TP

BOD5

高锰酸盐指数

COD

TN

点数

300

300

300

300

300

2

2

300

2

采样次数

6

6

6

6

6

6

6

6

6

注:以上采样次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包件。

5、水质监测服务期:暂定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监测次数暂定为6次。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进行采样监测分析。采样及分析方法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以及环保部颁布的相关标准方法进行。

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 2707)的要求。所有检测行为、检测方法、结果均应符合相关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7、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根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自行报价,招标控制价为67.8万元(含6%的增值税)。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核发的监测单位具有CMA认证(中国计量认证)检测资质,且认定的检测项目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外市企业投标时,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在盐城市区范围内设置专门实验室。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

五、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10日至121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4号楼1103室。联系人:周鹏,联系电话:13024494996。

九、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十一、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中交上航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强

联系电话:17621662455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300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13024494996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4号楼1103室

 

2021年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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