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票确定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一)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08:37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因房屋征收评估需要,我局依法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一)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一)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未能协商选定本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将通过固定投票箱和流动投票箱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沿河中路28号朝阳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公开举行了投票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活动。经投票,依法确定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双元新村二期(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一)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投票活动由盐城市亭湖公证处进行了全过程公证。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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