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企业:
现对《通过公开竞争性方式优选市区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急维修第三方中介机构备选名录的实施方案》中申请企业服务报价调整如下:
(1)收费依据:
工程审计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执行。
工程监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
招标代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执行。
(2)费用结算:
申请企业按照上述收费依据进行报价,其中工程审计控制价不高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60%,复审误差率0~1%的不扣费,1%~2%的、审计费按报价的80%收取,超过2%的、扣除该审计费,单项工程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工程监理控制价不高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60%,单项工程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控制价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60%,单项工程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对申请企业少于6家(含6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对申请企业大于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取平均值;申请企业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所有申请企业报价跟基准值比较(相减),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扣完为止(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