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物业行业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与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开展物业管理营商环境体验员选聘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热心从事物业管理营商环境社会监督的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营商环境体验员从人大、政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干部、物业服务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小区业主、退休党员干部等人员中聘任产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敢于监督,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2.熟悉《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行业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知识和经验。
3.关心物业行业营商环境建设,热心民主监督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65周岁,具备履行营商环境体验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5.开展营商环境体验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按要求填写《市物业管理营商环境体验员情况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等材料,发送至邮箱2273277048@qq.com。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