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盐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9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邮箱:ycswyglzxwyzdk@163.com,联系人:张戈雨,联系方式:0515-81611207。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盐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盐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