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0 16:44 字体:[ ] 浏览量:

盐城市家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902MA1X8MH86G)存在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你公司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盐住建罚告〔2024〕4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0日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路与盐马路交汇处,中海九樾花园16号楼四楼西

联系电话:0515-68088612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盐住建罚告[2024]4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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