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0 17:37 字体:[ ] 浏览量:

项目概况

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2.项目名称: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价:6万元/年

4.最高限价:6万元/年,采购人不接收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需求: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含该区域内的门卫值班服务、院内及一楼大厅保洁、院内车辆停放秩序维持、信件报刊收发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项目需求。

6.服务期限:三年(含3个月试用期),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可续签,最多续签2次。如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方式: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1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标书1份(载体:U盘或光盘,内容: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29号

联 系 人:胡先生、魏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17700、0515-88162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联 系 人:张先生、戴女生

联系电话:0515-68661818、18705116902

盐城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中心、盐城市燃气事业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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