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5 18:57 字体:[ ] 浏览量:

根据2023年度市政府立法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务院《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苏省燃气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燃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20231018日下午15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楼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进行。

三、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年满18周岁,关注本立法项目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可在2023101318时前填写报名表,提交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处。报名联系人:卞昊晔,电话:86660445,邮箱:gysyc6004@163.com,地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放南路150号)。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按照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1015人听证陈述人,并提前3日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附件:《盐城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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