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项目名称: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3、项目概况:
3.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区。
3.2服务期限:2023年10月-2024年10月。
3.3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确定的招标代理单位将负责单位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招标项目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如有),协助招标人确定潜在投标人;组织资格预审(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服务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
3.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有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5.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人员的资格要求 (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证书不分等级,余同),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中须有本单位注册的土建及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一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需要。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
5.3、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2023年9月(含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注: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由社保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投标申请人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等方式使得参保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不予认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
9、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5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住建局大院西楼五楼525会议室。
10、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2、投标报名要求
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授权委托书和报名人身份证(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51765490@qq.com ,并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515-81611201,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13、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
招标人: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皋艺华
联系电话:0515-816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