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路-海洋路连接大桥400kVA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4 18:13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字体:[ ] 浏览量:

赣江路-海洋路连接大桥400kVA正式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赣江路-海洋路连接大桥400kVA正式用电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地点:位于盐城市赣江路与天山南路交叉口,具体位置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4.2招标范围及内容:赣江路-海洋路连接大桥400kVA正式用电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的权利。

4.3工期:30日历天。

4.4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4.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自筹

5、工程规模:约52.62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试、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6.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6.5.其他要求:

6.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6.46.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0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招标代理机构,可采用现场交现金方式,但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11、招标文件的领取: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2021924日至2021930,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316,逾期不予受理

 

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希望路1

人:戴工

话:0515-686668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F

人:张旭良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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