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务)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各用水单位: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规范我市城市定额用水、计划用水管理,推动各用水单位提高用水效率,我局参照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发布的用水定额,结合我市城市行业分布以及用水实际水平,编制了盐城市城市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作为计划(定额)用水管理、水平衡测试和节水“三同时”管理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附件:关于发布盐城市城市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20年编制)的通知.pdf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