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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12- 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有关单位:

近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经核查我市负责许可的105个企业的226项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1116日数据),各地应对照《关于盐城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情况的公告(第一批)》,立即书面通知辖区内各个企业在20211月31日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通知书样式见附件),整改通知按企业连续编号,并做好签收记录。

各地应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2020〕16号)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本地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更好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服务建筑行业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盐城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情况的公告(第一批).pdf

不合格企业名单(第一批).pdf

   限期整改通知书.docx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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